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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刑事律师敲诈勒索罪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2022-05-2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262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敲诈勒索罪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a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a火、爆a炸等危a害公a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a人、绑a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a胁敲诈勒索的;以黑a恶a势a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a充国a家机a关工作人员、军a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和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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