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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转移房产抗拒执行能立案吗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2021-12-10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306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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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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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诉人李某与被告人冯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冯某支付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97029.32元,并于2016年7月5日将判决送达给冯某的诉讼代理人周某。因冯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于2016年8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冯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冯某依旧未履行,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为逃避执行,2016年8月5日,冯某与妻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将两栋房产全部分割给妻子。据查,在冯某收到判决当日,其妻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被支取16900元,取后余额剩余90.14元。

  2019年1月,因冯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临湘法院对其罚款人民币7000元。经采取罚款措施后,冯某仍未履行。2019年6月10日,李某以冯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同日立案受理。期间,冯某下落不明,直至2019年12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冯某名下有一辆小型汽车,被抓获前在玻璃厂务工,有经济收入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支取夫妻共同所有的银行存款,并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至妻子名下,拒不执行的主观故意明显,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且客观上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来源于中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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