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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离婚房产财产子女抚养权高胜率婚姻纠纷律师

2021-09-26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 |305人看过举报

陈锐娜律师: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陈锐娜律师:      (微a信同号);

法律知识: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遇从而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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