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当事人田女士多年前来到北京打拼,外人眼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后来她主动找到我说她在一家金融公司做理财说意识到可能要出事,我劝阻她赶紧撤,田女士说舍不得这里的业绩,每月收入销售冠军,果然后来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拘留了,我去看守所会见她阅卷后得出的结论她涉嫌2个亿的犯罪金额(因为工作了8年在这里,且每月销售冠军)建议她认罪认罚,争取退赃退赔后可以尝试缓刑但是田女士称没有钱退赃,我也尊重她的意思所以最后判决3年有期徒刑,实际上本案如果当时能退赃100万是可以缓刑的(我和法院检察院都沟通过)但是无奈客户的意思一分不退。好在结果也是理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