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北京

张华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8:00-21:59

  • 执业律所:北京商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61151839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北京拆迁律师说法:维护权益需尽早采取行动,莫等拆完才起诉

发布者:张华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137人看过举报

当房屋被列入征拆项目范围时,应该何时开始维权?是在房屋被拆除后再开始维权,还是在征拆单位出具《安置补偿协议》后就可以开始维权呢?

房屋拆迁和补偿过程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作为普通老百姓,了解这些流程的合法性以及何时可以寻求律师介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困难的。张华律师将以甘肃省兰州市陈先生的案例,从《征收决定》入手,与大家分享并进行解析。

北京专业拆迁案件办理主任律师 张华

【概要案情】

陈先生是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的一位市民,于2002年在城关区购买了一个小区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住房。该小区环境优美,房屋布局宽敞,装修精美,陈先生一家非常满意。

2020年初,几位风险评估公司的员工前往陈先生的住所,告知他们的楼房被纳入了河堤保护治理工程范围,需要对其进行征收。正值疫情严峻时期,他们被限制在家中无法外出,这次征收调查更加令陈先生一家感到沮丧和失落。他们对于这座他们舒适而熟悉的房子,几十年的产权只住了不到二十年就要被征收,担心政府提供的补偿是否足够且是否及时,同时也担心将来将被安置在何处。一连串的不确定因素和无能为力的局面让陈先生一家感到惊慌失措。

陈先生一家当时选择随波逐流,因为征收并不是只针对他们家,而且在疫情期间做任何事情都不方便。由于找律师沟通困难,他们自己也没有把握,因此决定先看看征收单位的计划。随后,征收单位在四月发布了“拆迁公告”和“安置方案”。陈先生一查看,发现按照这个安置方案,即使不像传闻中的“拆迁暴富”,也无法维持目前的生活水平。因认为安置方案不公平,陈先生一直拒绝签署。然而,随后得到的反馈是,他们家的用水和天然气等供应时断时续,正常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陈先生已经陷入了无处可逃的僵局,因此经过多方比较和打听后,最终决定委托有经验的张华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护权益的有效方法】

在受到委托后,张华律师迅速处理了陈先生家面临的紧急问题——断水断气,并根据法律规定向相关单位反映了这种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使得陈先生一家恢复了正常生活。随后,张华律师立即整理了案情,并制定了维权策略。

张华律师对征收单位过去实施的征收流程及发送的文件进行了详细了解,查看了政府制定每一项流程的法定依据,敏锐地发现了征收单位在这次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经过固定证据、核对证据和法律依据后,张华律师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主要针对征收单位的《征收决定》中明显存在违法行为的关键点。

在庭审的辩论过程中,张华律师引经据典,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清晰地总结了被告在征收陈先生房屋时在各个程序及实体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尽管被告方提交了许多批复、审批、规定等材料进行反驳,仍然掩盖不住在征收过程中的缺陷和不合法性。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和特点,张华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结合当时的疫情背景,主张“2020年年初是我国疫情高发期,全国都鼓励公民不要外出、减少外出、禁止聚集和集会等活动,从而导致被告无法及时了解到本次征收的补偿方案”,主张被告的补偿方案公告未能达到相应的目的。尽管被告作出了解释,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定“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并非排除程序正当的理由,对被告的辩解不予采纳”。

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并认定被告制定的《征收决定》是违法的。

北京违法拆迁维权律师 张华


以下为律的专业意见: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对征收行为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范。为了确保合法征收,必须满足行政目的、行政审批、资金要求、程序要求、陈述申辩权利、复议和诉讼权利等多个方面的需求,并尊重被征收人的权益。但在实际征迁过程中,如果征收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征收,常常会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行政征收方面的法规复杂并且繁琐,一般老百姓很难发现其违规行为,除非行政征收方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只有通过拆迁律师的专业帮助和追踪,才能捕捉征拆单位的违法点,并步步跟进运筹帷幄,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北京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761151839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650

  • 昨日访问量

    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