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郭秋燕|时间:2021年03月19日|2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原告黄X诉被告杨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黄X、杨X均为酒驾,杨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X起诉杨X赔偿损失,各项损失共计151379.28元,按照二八开,杨X应当赔偿121379.28元。代理人在开庭前三天接受被告委托,接受委托后积极联系原告协商赔偿事宜,案件最后调解结案,杨X赔偿黄X85000元,分两次支付完毕,两次赔偿款的支付时间间隔4个月。
办案经历:
事故发生后,杨X没有很好地与黄X协商赔偿事宜,态度比较强硬,使得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错过了最佳谈判时期,增加了赔偿成本。
杨X在接到开庭传票后,杨X不想直接面对黄X,直至开庭前三日才在家人劝说下找律师出庭应诉。杨X委托律师不是为了降低赔偿,而是想有人帮忙走过场,至于本案的赔偿数额交由法院判决。
代理人在了解杨X对待赔偿的态度以及杨X的家庭经济情况之后,说服杨X一起出庭应诉,并在开庭前再次向黄X、审判员表示杨X愿意协商。
案件在调解阶段,代理人将杨X的生活经历简明扼要陈述,为杨X的性格和此前没有很好协商的态度做了一个解释;接着从杨X的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做了一个描述,为进一步降低赔偿数额和分期做一个铺垫;最后对杨X的工作情况、实际的履行能力进行了客观分析——驾驶证被扣,无法开车运输,经济来源靠种地——赔偿能力极为有限。
案件最后在审判员主持下,黄X同意了代理人的赔偿方案:分两期支付赔偿款,首期30000元,尾期55000元,两期款支付时间间隔4个月。
律师建议:
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面对一个类似的”必输无疑“的案件,协商解决是最好的,而且愿意协商解决的态度越早向对方表明会越有利于降低赔偿标准。遇事不要逃避,要勇于直面,错了就大胆承认。虽然协商不一定能够把赔偿款降下来很多,但是能降低一点是一点,特别是需要家人、长辈等资助才能够赔偿的案件,更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商赔偿事宜。
类似“砍价”案件在协商谈判时,切记不要使用“高高在上”的态度,也不要卑微乞求;要找准切入点、对方的“感动点”,触动对方,还要配合使用温和的语气,打动对方。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谈判的技巧,建议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