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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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离婚

作者:刘洪波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3次举报


我们都知道不仅是动手的行为才叫暴力,一些在语言上、或是行为里的冷暴力实则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在我国新颁布的在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离婚?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离婚

民法典规定,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冷暴力的特征

1.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

2.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

3.法律规制存在漏洞。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没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

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离婚,在社会实践中如果家庭冷暴力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在法国法律中规定了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欢迎进行华律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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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自200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执业于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律师证号: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95
  • 擅长领域:公司法、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