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拆迁户认为如果拆迁方出现明显违法行为或者补偿不合理的,我可以选择拒绝签字,那么拒绝签字可以换来合理补偿吗?
拒绝签字只是一时给拆迁户腾出时间寻求其他途径的帮助,让拆迁户有足够时间争取合理补偿,而并不是我们选择拒绝签字一直拖到底,一直拖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也不能解决问题,从我们很多案例中可以看出,一些选择一直拖着不签字的拆迁户,要么成为被断水断电的钉子户,要么被突击强拆,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被强拆后拆迁户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因为强拆事发的突然性,造成很多拆迁户都没有收集证据,这种情况下拆迁户的处境已经没有任何再掉落的余地,筹码已经没有,拆迁方不会主动和你谈判,拆迁户没有了住处,又没有补偿,此时只能被迫无奈选择主动找拆迁方协商,协商结果好的可能会得到少部分补偿,有的拆迁方拒绝协商谈判,此时的处境可想而知。
我们要尽快的寻找解决办法,或自己提起法律程序,或委托律师代理,总之,临时拒绝签字是为了给自己预留时间寻找解决方法,并不是企图通过一直拖得到合理补偿。
以下补充一下可以撤销的补偿协议
(一)拆迁方的拆迁许可证被撤销或者确认其违法拆迁的,本身的拆迁就不合法,后续的拆迁补偿协议也在不合法中产生,协议的合法性和拆迁户的平等性就得不到保障,此时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要求撤销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房屋评估是拆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了补偿的多少,如果评估机构评估途中涉嫌违法或评估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评估机构不是双方同意,拆迁方私自选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办法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拆迁户都可以依法撤销协议。
(三)协议内容缺少平等、合理,存在欺骗、隐瞒、严重不对等,在违背拆迁户意愿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拆迁户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修改或者撤销协议。
(四)拆迁方通过欺骗、和家庭中其他未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可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