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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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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征收 千万不能盲目签协议

发布者:喜睦律师集团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454人看过

【案情介绍】

20183月,山西省太原市某公司用于生产的车间厂房被纳入了当地征收范围,结果在签订补偿协议环节就出现了问题。在这家公司与征收方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中有这样的描述: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乙方必须配合资产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出具的评估结果予以确认,甲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乙方仍不配合评估,或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对评估结果不予确认,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最终征收补偿结果。短短的几句话,我们就会发现这是个霸王条款使被征收人的补偿丧失了合理合法的前提。所以,先签补偿协议后评估这种做法一定会使被征收人的权益受损。

由于不了解法律规定,也没有仔细审视补偿协议的条款设置,这家公司就这样签订了这份存在问题、根本无法实际履行的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后,征收方又有了新的动作,要求这家公司在一系列毫无法律依据的文书上签字,包括《注销委托书》《自行拆除承诺书》《腾空承诺书》等,迫于压力和对被停产停业的担忧,这家公司只好相信了征收方的宣传劝说,其实这样做无形中更加助长了征收方违法征收的嚣张行为。事实上,签下补偿协议造成了一定的思维惯性,后面的一系列东西不签都不行了,这就是入了的结果。

20196月,征收方无故注销了这家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也是企业遭遇征收后可能遇到的情况。为了迫使企业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促使企业尽早搬离,征收方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措施,如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吊销营业执照等,或者是派执法人员频繁地检查工商、税务、环保等事项。20197月,在先前签订的补偿协议根本无法兑现,企业方对补偿安置结果强烈不满拒绝搬离的情况下,征收方终于采取了升级行动,在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派人员进入这家公司的厂房,驱逐员工,损坏监控及相关财物,抢夺手机并删除照片,对涉案厂房实施了强拆。

喜睦说法】

喜睦律师想要提醒,每个征收项目和被征收人的情况都不同。由于营业用房面积较大、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生产经营受到众多行政机关的监管等客观事实存在,企业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更容易受损,维权难度也可能更高。无论征收方是在补偿协议中还是工作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您都要做到小心谨慎,不盲目听信征收方的宣传承诺,不轻易签订那些不合法、不合理的协议,不惧怕暴力威胁、断路、停供水电等逼迁手段。喜睦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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