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17年成功帮助张先生争取到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
当事人张先生是深圳交通银行大客户经理,2016年1月26日与卖家吴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650万元购买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某某某某花园某某阁15B房产卖家负责2016年4月21日前办妥房产解封手续,张先生支付定金20万元并完成资金监管拿到放款承诺函,截止2016年11月3日吴先生明确表示无法解除房产查封。李晓明律师仔细查看合同微信记录手机录音等各类证据材料分析应对措施,以吴先生为被告中介美联为第三人起诉至罗湖区人民法院并查封冻结吴先生农业银行账户,最终法院缺席判决吴先生向张先生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强制执行冻结银行账款,最大化保证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