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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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2,2016年成功帮助杨小姐追回购房定金10万元。

发布者:李晓明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504人看过

2,2016年成功帮助杨小姐追回购房定金10万元。

当事人杨小姐与卖家吴女士2016年9月16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当天支付定金10万元购买深圳市罗湖区某发花园某发阁9H房产,2016年10月4日深圳政府出台新的购房政策之后杨小姐不再具有购房资格,经与吴女士多次协商沟通无果。李晓明律师了解案情分析对策,代理杨小姐主动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退还定金10万元并提出专业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定“属因房地产政策的实施这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解除,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成功帮助杨小姐追回购房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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