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兴刚律师团队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221217839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手机号被注册APP,咋回事?

作者:钟兴刚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0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2次举报
非法获取身份证信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注册了各种APP,侵害了众多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日,田家庵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起诉人田家庵区检察院与被告陈某、陈某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由两被告按非法所得金额全额缴至检察院。该案系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后,田家庵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陈某在陈某乙(已另案处理)邀请下利用“医保专员”的身份,伙同他人在淮南市潘集区、河南商丘等地利用给村民注册电子医保的便利,取得客户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出售给他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多个网络平台APP的注册,以此获得上线给予的注册费用。陈某从其陈某乙处获取提成,自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共计违法获利4773.5元。
2021年1月至7月,陈某甲在其经营的中国联通代理点内,利用给他人办理手机卡、话费充值等业务的机会获取客户手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通过微信发送给上线,后其上线利用客户手机号码在多个APP上注册新用户,上线注册新用户时客户手机会接收到注册验证码,陈某甲再将注册验证码通过微信发送给其上线以完成APP新用户的注册。每注册成功一个账号,上线会支付给陈某甲金额不等的佣金。陈某甲以此种方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共计7586元。

法院审

陈某、陈某甲的上述行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7月被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立案侦查。2022年9月,因陈某、陈某甲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田家庵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随后,田家庵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田家庵区法院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陈某、陈某甲承担因侵犯个人信息造成损害赔偿,分别在国家级、市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
案件受理后,田家庵区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陈某、陈某甲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实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对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偿4773.5元,陈某甲同意对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偿7586元;陈某、陈某甲在媒体就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礼道歉。
目前,陈某、陈某甲均已履行完毕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已在国家级和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首次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等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价值日益凸显,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与日俱增,个人信息泄露、贩卖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公众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类证件信息,办理手机卡等业务时,一定要注意其操作是否超出业务办理范围。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提示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文章来源:安徽高院

钟兴刚律师团队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5221217839
  • 上海昊坤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6次 (优于88.5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3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829分 (优于97.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529篇 (优于89.89%的律师)

版权所有:钟兴刚律师团队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22104 昨日访问量:154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