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家家户户开始筹备年货。为了风干保存,一般会把腊味挂在院子里晾晒,不想飘出的香味却引得别有用心之人惦记。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一专偷年货的男子张某某提起公诉。
2021年年底,邓女士报警称院子内的一条腌制青鱼不见了。之后,又有多名与邓女士同区域的被害人纷纷报警,原因都与她一样:挂在院子里的腊味丢失了。经民警侦查发现,曾有多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前科劣迹的男子张某某有作案重大嫌疑,立案后在张某某的住处将其获,并现场查获其窃得的鱼肉、香肠、咸肉等制品若干。张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某交代,临近春节,自己孤身一人,手边没什么钱,便想用盗窃的方式置办点年货。他骑着电动车在郊区的村庄里兜兜转转寻找目标,看见哪家院子里晾晒了咸鱼腊肉等干货,在院门没锁也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偷偷潜入院内将腊味一并顺走。
三天时间,张某某共作案五次,分别窃得咸鱼七条、猪脚两块、香肠三十多斤以及部分腌肉。他将偷得的年货全部挂到自己居住的屋子里,想吃的时候便割下来一些。截止案发,张某某已经吃掉部分腊肠、腌肉及两条半咸鱼。案发后,民警将查获的物品发还给被害人,张某某家属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检察官提醒 【1】临近春节,盗窃案件高发,请广大市民外出与夜间休息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钥匙。 【2】在外注意人身安全,财不外露,包不离手。对于年货等价值虽不大的物品,发现被盗后仍需及时报警,保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宝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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