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过程中的转账交易截图究竟靠不靠谱?现如今人们大多都依赖手机转账交易,心怀不轨的不法分子因此利用商家不会仔细核对交易明细的心理,伪造虚假的转账记录截图行骗。一女子马某通过某款APP模拟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多次要求多家网店退款,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先后骗取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马某依法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案 情 | 介 绍
2021年9月25日,A贸易公司业务员收到了一则退货请求,一顾客表示因为尺码不合适等原因想要退换另一款价格便宜2万多元的商品,同时发送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当时负责接洽该客户的业务员白女士并没有多想,只将这笔订单当作普通的退款换货订单,于是直接报给了公司总部处理。A公司在收到请求后就开始了内部程序,并且在10月5日通过支付宝向这个客户提供的二维码转账了2万余元。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处理完退款请求的两天后,A公司财务在比对资金流水时发现,初次交易时因为业务员工作太忙,只是简单确认了交易截图,并没有与公司仔细核对该笔款项是否到账就直接安排了发货,实则这笔所谓的2万余元退款并没有客户的汇款记录。A公司立刻拦截了发出的货物,并尝试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与该客户进行联系,在数次得不到对方回应之后,只得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于10月15日对该案件立案侦查,并在同月27日将该客户马某抓获归案。
经查,马某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间以这种方式骗财骗物得手多次,其中B网店的老板万先生就被马某以“空手套白狼”方式骗取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的化妆品。被告人先后数次在万先生的网店下单购买商品,都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截图的方式来进行交易,直至接到警方电话,万先生才发现原来所谓的转账记录都是假的!
马某在落网后交代,“最早是在2020年上半年下载了某APP,发现了这个APP有可以模拟支付宝转账的功能”。刚开始时,马某利用该功能骗取一些网店的商品,尝到甜头之后,她开始通过退款的方式直接骗取卖家的退货款。据了解,马某在交易过程中先向商家表示“不太方便直接拍,可不可以用支付宝直接支付”,在征得商家同意后,利用APP伪造转账记录,假意转款后再以各种理由申请退货退款。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已达到人民币7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检察官提醒
【1】眼见不一定为实,有图不一定有真相。
【2】在进行线上交易时,一定要多加核实,确认好资金是否真实到账,不能仅凭付款截图就掉以轻心,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案,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文章来源:静安检察
5年
6次 (优于88.53%的律师)
2次 (优于85.31%的律师)
20824分 (优于97.72%的律师)
1小时内
1529篇 (优于89.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