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为 之用,今收到好友 (身份证号: )通过 方式出借的人民币 元整(大写: ),借期 个月,月利息 %,将于 年 月 日到期时一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的,按照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支付逾期利息。
如本人违约的,出借人为维护权益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人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以作为送达催款函、律师函、对账函、法院送达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
借款人配偶(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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