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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患者住院期间离院回家,未进行书面风险告知属医疗过错

发布者:天津垚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7日|分类:医疗纠纷 |1503人看过

【医疗纠纷咨询】患者住院期间,一直是在医院里输液,然后晚上回家睡觉。后来病人发生猝死,这是医院的责任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初步建议】依您所述,住院患者,一般不允许离院,尤其是在未进行书面风险告知的情况下,则构成医疗过错,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司法裁判案例】患者因肺部感染去被告处就诊,安排住院输液,输液后当天下午患者回家过夜,次日及第三日患者接着去被告医院输液。

第四天上午,患者一直输液到下午一点多才结束,输完水回家。中途值班医生和护士都没询问过情况。当天下午5点多,患者妻子发现患者已经昏迷不醒,将其送到被告医院处经抢救无效死亡。

x医院在患者办理住院手续后,应遵守住院的相关制度不得私自离开病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在患者入院后向患者宣读住院须知,住院期间应做好巡视、交接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患者自行外出,医务人员应充分告知其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劝阻其离院。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离院,x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对其进行书面风险告知,以致患者病情出现变化后得不到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鉴定意见考虑患者符合在感染的基础上因循环衰竭而死亡。根据患者病情,治疗经过及委托资料,结合原、被告双方鉴定时陈述意见,医院存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风险告知的义务,法院确认被告x医院承担35%的民事责任。

2020年2月27日法院判决,被告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住院押金共计35437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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