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文毅律师。最近,不少打工人向我求助:“我天天加班,离职要加班费时,公司却耍赖说‘考勤表丢了’‘没审批记录’,让我自己拿证据。我一个打工人哪能拿到公司的台账?这难道就是死局吗?”
今天明确告诉大家:绝对不是!在加班费争议中,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来看一个真实的仲裁案例。林某入职某教育咨询公司,半年后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周末加班费1万元。庭审时,林某拿出了自己实名认证的打卡APP截图和工资流水。公司却当庭否认,坚称员工每周只上5天班。但面对仲裁委的要求,公司始终拿不出自己保管的原始考勤台账和工资表。
结果如何?仲裁委依法作出终局裁决:判令公司向林某全额支付加班费10000元!
为什么员工只拿截图,公司却输了官司?法律底线非常清晰:
第一,员工只需完成“初步举证”。你不需要证明每一天的加班细节,只要拿出打卡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邮件等基础线索,证明“我确实加过班”,你的初步举证义务就完成了。
第二,核心证据由公司保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考勤记录、工资台账等核心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单位有义务提供。
第三,拒不提供直接败诉。如果公司拿不出证据,或者像案例中那样口头否认却拿不出反证,法律将直接推定员工的加班主张成立,公司必须承担败诉后果。
打工人维权,关键在于日常“留痕”。请务必保留好以下“铁证”:
- 考勤凭证:打卡APP截图、排班表照片。
- 工作痕迹:下班后发送的工作邮件、周末领导在微信或钉钉上安排工作的聊天截图。
- 沟通记录:发现公司少发加班费时,向HR或老板询问核对的聊天记录。
职场不是法外之地,你的每一滴汗水,法律都看得见。我是陈文毅律师,关注我,用法律为你的职场保驾护航!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