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文毅律师。最近有老板问我:“陈律师,我公司在外地有项目,为了图方便,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给员工代缴工伤保险,行不行?”
我的回答很干脆:绝对不行!一旦出事,不仅社保基金不赔,巨额工伤赔偿还得你自己掏腰包!
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某建筑公司为了省事,委托安徽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虚构了员工小黄是其单位员工的事实,在合肥为小黄缴纳工伤保险。后来,小黄在天津的工地上被钢台车撞伤。
出事后,人力公司去申报工伤,结果被社保局查出“虚构劳动关系”,直接撤销了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一分钱。小黄无奈之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建筑公司赔偿。
建筑公司觉得委屈:“我明明花钱给员工买了保险,凭什么还要我赔?”
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由建筑公司全额赔偿!
法院认为,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之上。建筑公司委托第三方虚构劳动合同代缴,本质上是规避法律、扰乱社保秩序,这种“代缴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小黄各项损失共计33.7万余元。
陈律师普法提醒:
- 社保必须“属地缴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以自身名义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 “代缴”等于“裸奔”: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不仅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工伤,社保基金绝对拒赔。
- 责任无法转嫁:不要以为找了第三方就能当“甩手掌柜”,出了事,真正的用人单位才是第一责任人。
老板们,合规用工才是企业最大的护身符。千万别为了图一时方便,给自己埋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定时炸弹”!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