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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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劳动合同代缴工伤保险?出事谁赔,法院判了!

作者:陈文毅律师时间:2026年08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次举报
2026-08-25

我是陈文毅律师。最近有老板问我:“陈律师,我公司在外地有项目,为了图方便,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给员工代缴工伤保险,行不行?”

我的回答很干脆:绝对不行!一旦出事,不仅社保基金不赔,巨额工伤赔偿还得你自己掏腰包!

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某建筑公司为了省事,委托安徽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虚构了员工小黄是其单位员工的事实,在合肥为小黄缴纳工伤保险。后来,小黄在天津的工地上被钢台车撞伤。

出事后,人力公司去申报工伤,结果被社保局查出“虚构劳动关系”,直接撤销了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一分钱。小黄无奈之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建筑公司赔偿。

建筑公司觉得委屈:“我明明花钱给员工买了保险,凭什么还要我赔?”

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由建筑公司全额赔偿!

法院认为,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之上。建筑公司委托第三方虚构劳动合同代缴,本质上是规避法律、扰乱社保秩序,这种“代缴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小黄各项损失共计33.7万余元。

陈律师普法提醒:

  1. 社保必须“属地缴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以自身名义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2. “代缴”等于“裸奔”: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不仅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工伤,社保基金绝对拒赔。
  3. 责任无法转嫁:不要以为找了第三方就能当“甩手掌柜”,出了事,真正的用人单位才是第一责任人。

老板们,合规用工才是企业最大的护身符。千万别为了图一时方便,给自己埋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定时炸弹”!


陈文毅律师,联系电话:18033572016,执业26年(1999年执业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河北君德风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秦皇岛
  • 执业单位: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32000103283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11303200010328360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