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当初入职时公司给我配了股权激励,签了协议说干满三年才能行权。结果我才干了一年就被'优化'了,公司说要收回我的股权,这合法吗?我能不能要赔偿?"
最近,不少拿了股权激励的"打工人"向我咨询。我的回答很明确:员工离职,股权不是一定要收回的!关键看你是"主动走"还是"被赶走",以及协议里怎么约定的!
真实案例:刚行权就被裁员,法院判公司赔钱!
赵某2021年入职某互联网公司,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服务期三年,满一年后即可行权。2022年,赵某已满一年,以每股2元的价格行权购买了1万股。2023年初,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将赵某裁员。
赵某认为公司恶意裁员是为了剥夺自己的股权收益,遂起诉要求公司按照当前市场价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已满足行权条件,股权已合法取得。公司单方面以离职为由强制低价收回,属于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按照起诉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回购赵某全部股权,并赔偿其差价损失!
法律揭秘:离职股权回收,看这三类情况!
- 已行权股权原则上归员工所有。一旦完成行权,股权就是你的合法财产。除非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离职即强制回购"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公司无权单方面收回。
- 未行权期权公司可以收回。期权本质是一种"未来的购买权利",附带有服务期条件。员工未干满服务期就离职,未行权部分自然失效,公司无需补偿。
- "恶意裁员"剥夺股权,法院不支持! 如果公司在员工即将满足行权条件时,以各种理由将其辞退,法院很可能认定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员工有权要求行权或获得赔偿。
陈律师提醒:员工和公司都要做好功课!
- 员工要读懂协议:入职签股权激励协议时,务必逐条看清"服务期""行权条件""离职处理"等关键条款。有疑问当场提出,别等离职了才发现被坑。
- 公司要规范操作: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回购条款要合理合法,不能设置显失公平的"低价强制回收"条款。同时,不要在员工行权临界点搞"恶意裁员",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 协商优先,诉讼兜底:无论是员工还是公司,遇到股权纠纷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收集协议、行权记录、工资流水、裁员通知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股权激励是"金手铐",用好了能留住人才,用不好就是纠纷的导火索。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把规则定在前面,好聚好散,才是明智之举!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