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我是公司的高管,平时利用职务之便,偷偷把公司的几笔业务利润打到了我老婆的账户里。现在公司查账发现了,要求我把钱退回来,还要把我开除,这合理吗?”
最近,不少企业高管在面临内部审查时向我大吐苦水。我的回答非常明确:吃公司的饭,砸公司的锅,绝对不行!新《公司法》对高管的“忠实义务”要求极严,私自截留公司利润,不仅要连本带利退还,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真实案例:高管“截胡”利润,被判全额返还并赔偿
赵某担任某商贸公司的总经理,手握公司采购和销售大权。为了捞外快,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一笔价值50万元的核心业务私自转包给自己暗中控制的“影子公司”,从中截留了15万元的利润。
后来,公司股东在年度审计时发现了这笔异常交易,立刻将赵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作为公司高管,严重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权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最终,法院不仅判决赵某将这15万元违法所得全额返还给公司,还判决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额外经济损失。
法律揭秘:高管的“高压线”碰不得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如果高管违反了这些规定,所得的收入必须归公司所有(法律上称为“归入权”);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陈律师提醒:高管如何守住底线?
- 公私账户必须隔离:千万不要用个人(包括亲属)账户收取公司货款或利润。财务混同是引发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的最大雷区。
- 关联交易必须“阳光化”:如果你或你的近亲属确实要和公司做生意,必须向董事会或股东会如实报告,并经过合法决议批准,绝不能暗箱操作。
- 发现违规及时止损:如果已经发生了违规行为,在公司启动刑事报案前,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争取谅解,是避免牢狱之灾的唯一出路。
拿高薪就要担高责。职场如战场,守住法律底线,别把公司的钱当成自己的提款机!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