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
在工伤维权中,很多工友觉得只有评上了伤残等级才能拿钱。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未达到伤残等级”,很多人就心灰意冷,甚至放弃了索赔。但我要明确告诉大家:没评上等级,绝不等于白受罪!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哪怕没达到伤残级别,你依然有权享受法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来看一个我经手的真实案例。
某工厂工人老张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砸伤脚趾,经过治疗痊愈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结论。工厂老板借此发难,表示既然没评上等级,就只报销住院费,养伤期间不发工资,也不给护理费。
老张觉得委屈,来找我咨询。我明确告诉他:老板的说法是违法的!在我的指导下,老张申请了劳动仲裁。最终,仲裁委依法裁决,工厂不仅必须全额报销老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必须按照老张受伤前的原工资标准,全额补发他养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并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为什么没评上等级还能拿钱?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伤赔偿不以“构成伤残”为绝对前提。作为律师,我给大家划清这4项法定权益:
第一,医疗费和康复费全报销。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目录,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住院伙食补助和交通食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均可按规定申领。
第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果在养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这笔护理费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在此,我提醒广大工友:如果单位以“未评上等级”为由拒发工资或拒赔医疗费,千万不要妥协,保留好病历和工资流水,果断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我也警告部分用人单位:不要试图利用信息差克扣工友待遇。依法落实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