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维权必留“四大核心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遇到纠纷第一时间固定以下材料:
- 劳动关系证明: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牌、工服等,证明“谁是真老板”。
- 薪酬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工资条。重点标注出未足额发放或停发的月份。
- 实际用工证明:用工单位的考勤记录、排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派工单等,证明你确实在该单位工作。
- 权益受损证明:如工伤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及发票;如未休年假或无加班费,需提供请假记录、加班审批单及未发津贴的流水。
二、 维权实操“三步走”
- 内部沟通与协商:先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书面沟通(如发送微信、邮件或《催告函》),明确表达诉求并保留沟通记录。若对方互相推诿,这些记录就是证明他们“不作为”的证据。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针对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未告知工作内容等违法行为,直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和投诉无果,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可包括支付工资差额、工伤赔偿、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并依法将两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三、 陈律师实务叮嘱
- 认准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时务必将两家单位一并起诉,避免“两头找不到人”。
- 警惕“退回陷阱”:被用工单位退回后,派遣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你。若派遣单位未重新安排工作或降低待遇,你可以要求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 保留原件:所有证据务必保留原件或原始载体,复印件、截图在庭审中极易被对方否认效力。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