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
最近,我接到了不少新手妈妈的求助,说产假刚结束回到公司,就被HR以“原岗位取消”为由强行调岗,甚至被以“旷工”为由直接辞退。遇到这种事,很多女性为了照顾孩子选择忍气吞声。但我想告诉大家: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有“金钟罩”,企业任性开除,必须付出代价!
来看一个近期的真实案例。
王女士在一家科技公司做质量工程师,休完产假返岗后,公司要求她调岗至天津子公司,或者留在北京做电池测试。考虑到孩子才8个月,异地调岗会中断母乳喂养,而新岗位又与她的专业不符,王女士果断拒绝。结果,公司直接以她“两次旷工”为由,将她强行开除。
王女士没有妥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王女士支付赔偿金11.8万余元。
为什么公司会败诉?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单方解除合同。哺乳期女职工拒绝不合理调岗,具备充分的正当性。
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广大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是有边界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第一,调岗必须协商一致。如果因生产经营确实需要调岗,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基于合理需要、薪资待遇基本相当、无侮辱或惩罚性。
第二,严禁“盲调”。调岗时必须明确告知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地点和薪酬。像案例中这样不提供明确信息就强行要求员工到岗,员工拒绝不仅不违纪,反而说明企业管理存在违法性。
第三,严禁“扣帽子”。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企业以“旷工”或“不服从安排”为由开除哺乳期女职工,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生育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应兼顾生产经营与女职工的特殊生理诉求。
在此,我也提醒各位哺乳期妈妈:遇到不合理调岗,不要盲目签字,更不要直接不去上班(以免被认定为旷工)。要保留好沟通记录、调岗通知等证据,必要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