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
在日常咨询中,经常有企业老板问我:“员工表现差,我明天让他走人,行不行?”我的回答通常是:“行,但你可能得准备好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在河北省的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查极其严格。今天,我就结合河北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大家划清合规红线。
雷区一:以“绩效考核不合格”直接开除
很多企业认为,员工连续几个月业绩垫底,就可以直接辞退。河北高院曾审理过一起保险纠纷案:公司以员工乔某“考核不合格”及“战略优化”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判赔上万元。
合规指引:法律上根本没有“末位淘汰”这一说。如果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步走”程序:第一步,证明其不胜任;第二步,进行培训或调岗(必须有书面记录);第三步,再次考核仍不胜任,才能提前30天通知解除。
雷区二:任性调岗降薪,变相逼退
有的公司为了裁员,故意把销售主管调去干后勤,工资还降30%。河北省高院和工商联明确指出,单方调岗降薪极易被认定为“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合规指引:调岗降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事先在劳动合同中有“薪随岗变”的明确约定、调岗理由合理且必要、降薪幅度在合理区间。缺一步,企业就要补足差额并承担赔偿。
雷区三:滥用“竞业限制”条款
某保安公司要求离职的普通巡逻保安履行竞业限制,并索赔20万违约金。仲裁委直接驳回!
合规指引:竞业限制只针对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岗位滥用该条款,不仅无效,还会限制劳动者的正常择业权。
律师实务建议:
单方解除员工,企业必须做到“实体合法”与“程序合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员工公示;解除前,务必将理由事先通知工会;解除时,要出具书面通知并保留送达证据。
在河北打劳动官司,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证据链一旦断裂,败诉是必然的。合规用工,才是企业最好的护身符。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