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文毅律师。
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但在实务中,我发现不少企业的HR依然在“刻舟求剑”,习惯性地在员工刚满60周岁生日当天,就单方下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种“到点就走人”的操作,现在还合法吗?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典型案例。
某酒店锅炉工阎某出生于1965年1月17日。按照老政策,他本该在2025年1月17日满60岁退休。但酒店未与他协商,单方面通知他在这一天办理终止手续,并直接取消了他的门禁和饭卡权限。阎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委裁决酒店的行为构成违法终止,必须向阎某支付赔偿金!
为什么酒店会败诉?核心就在于“算错了一个月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2025年起,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这意味着,阎某的实际法定退休年龄依法顺延到了2025年2月17日。酒店以旧有的年龄标准强行辞退,直接剥夺了劳动者依据新政策享有的权利,属于典型的违法终止。
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落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从过去的“刚性节点”变成了现在的“弹性区间”。新规确立了自愿、弹性的原则。如果员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自愿选择提前退休,必须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如果是弹性延迟退休,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绝不能违背员工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其按原年龄退休。
此外,还有一个极易踩坑的法律盲区:即便企业在发出终止通知后,发现算错时间,又继续给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这也未必能被视为劳动关系的延续。劳动合同的终止权属于形成权,一旦终止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发生法律效力。事后的补救措施,无法改变其违法终止的性质。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摒弃旧有观念,主动建立退休预报机制,准确核算每位临近退休员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在处理退休事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充分尊重职工意愿,通过协商确定退休时间,并使用规范的文书(如《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等),确保流程合法合规。
退休年龄,早一天都不行——这不是矫情,是法律。算错1个月,可能赔掉几年的用工成本;少协商一步,可能从“合法终止”变成“违法解除”。合规用工,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护城河。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