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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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老师带走学员被索赔?陈律师:教培行业的“客户信赖”不是秘密!

作者:陈文毅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次举报
2026-06-21

大家好,我是陈律师。在教培行业,经常上演这样的戏码:老师离职自己开机构,老学员纷纷退费跟着老师走。原机构老板往往气得跳脚,认为老师偷了“客户名单”,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

那么,离职老师带走学员,到底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天,陈律师用苏州中院的一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透这背后的法律逻辑。

案例:美术老师离职另起炉灶,原机构索赔被驳回
曲某在某美术培训中心当了几年老师,离职后在距离原机构仅1.4公里的地方开了自己的画室。原机构发现多名老学员相继退费转学,认为曲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学员的姓名、家长微信号等商业秘密,并定向拉拢学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曲某停止招生并赔偿损失。

但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了原机构的诉求。为什么?因为法院认定了“客户信赖抗辩”规则。

陈律师划重点:学员跟老师走,是市场常态!

  1. 教培行业具有“人身属性”:家长给孩子报班,往往是冲着老师的教学能力和人品去的。学员基于对老师个人的信赖而自主选择,这是市场交易自由的体现。

  2. 什么是“客户信赖抗辩”:法律规定,如果客户是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才与单位交易,员工离职后,只要没有采取引诱、拉拢、诋毁等不正当手段,客户自愿选择跟员工到新单位,就不算侵犯商业秘密。

  3. 机构不能“靠限制生源”生存:本案中,多名家长出具书面说明,证实是他们主动联系曲某并自愿转学的。原机构拿不出曲某恶意挖角的证据,自然要承担败诉后果。

陈律师特别提醒:合法竞争的底线在哪?
虽然学员可以自由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离职老师可以为所欲为。陈律师给大家划清两条红线:

  1. 机构要合规保密:培训机构应当对学员信息进行加密存储、限定接触范围,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2. 老师要恪守底线:离职老师可以依法开展同类经营,但绝不能擅自利用原机构的商业秘密(如批量导出内部数据),更不能采取恶意诋毁、引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陈律师总结
教培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永远是教学质量和服务体验,而不是靠一纸保密协议把学员“锁死”。尊重人才流动,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正道!

陈文毅律师,联系电话:18033572016,执业26年(1999年执业至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河北君德风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秦皇岛
  • 执业单位: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320001032836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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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200010328360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