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律师。最近不少HR朋友焦急地问我:“陈律师,听说国家出了超龄劳动者新规,以后招用退休人员风险变大了,我们到底该怎么做?”
陈律师明确告诉大家: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56号令)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超龄用工不再是“法外之地”,企业必须立刻调整合规动作。今天我们用一个真实案例,看看不合规的代价有多大。
案例:超龄女工截肢,公司未缴工伤保险赔惨了
52岁的廖女士入职某机械公司做一线操作工,天有不测风云,她在操作机器时左前臂被压伤,最终截肢。因为公司认为她是“超龄人员”,没给她交工伤保险。廖女士将公司告上法庭,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不仅要承担工伤认定后果,还必须按月向廖女士支付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每月3500元),直到她领取养老金为止!
陈律师划重点:HR必须立刻落实的三大合规动作
新规明确了用人单位的8类强制义务,HR必须立刻将以下工作提上日程:
全员补签书面用工协议:新规要求必须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HR要立刻盘点现有超龄人员,补签包含岗位、报酬、工时等十项必备内容的协议。绝不能再用一张简单的“劳务协议”糊弄了事,更不能写“工伤自负”这种无效条款,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企业将面临极大的败诉风险。
强制办理工伤保险:这是第一优先事项!新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全额缴费,个人不缴费。HR必须立刻核查参保状态,做到“应保尽保”。千万别以为买份商业意外险就能免责,工伤保险才是法定底线。
严禁违规加班与高危作业:HR必须将超龄员工纳入考勤体系,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必须按150%、200%、300%支付加班费。同时,绝对不能安排超龄员工从事危险作业或危害身心健康的岗位,必须做好安全培训并留存记录。
陈律师特别提醒:社保衔接别忘做
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员工,HR应主动宣讲政策,经协商一致可由单位协助继续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避免引发后续纠纷。
距离新规施行仅剩几天,留给企业整改的时间十分紧迫。超龄用工合规不再是“选做题”,而是“必答题”。HR们赶紧行动起来,别让用工灵活变成了企业的法律雷区!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