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律师。很多老板为了控制用工成本,都会动这种“小心思”:跟员工提前商量好,万一以后解除合同,补偿金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算,甚至想把它写进薪资结构里。
但我必须直接给你泼盆冷水: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哪怕员工当时点头答应了,甚至白纸黑字签了字,这个约定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真实案例:公司按最低工资发补偿金,员工一告一个准
江苏扬州的杨师傅在一家混凝土公司干了5年,月薪6000元左右。后来公司解散,给出的补偿方案却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结算。公司觉得“反正大家都这么干”,结果杨师傅等人申请仲裁后,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必须按杨师傅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约6000元)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想“省钱”的小算盘,彻底落空。
为什么“提前约定”和“薪资结构拆分”都没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法律明确划定的底线,企业是不能通过“私下协商”或者“合同条款”来突破的。即使员工入职时为了得到工作机会口头或书面同意了“按最低工资补偿”,这个条款也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至于你想在薪资结构里做文章,比如把基本工资定成秦皇岛最低工资,剩下的算绩效。如果员工每月的实际综合收入远高于最低工资,法院在裁决时依然会穿透你的薪资结构,按照员工实际拿到手的月均收入来计算补偿金。
陈律师提醒
想通过“按最低工资约定补偿金”来规避风险,不仅省不了钱,反而会给公司埋下巨大的法律隐患。一旦被员工仲裁,公司不仅要补足补偿金的差额,还可能因为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面临应付金额50%到100%的加付赔偿金,甚至被劳动监察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合规用工才是企业最大的“省钱”之道。与其费尽心思设计无效条款,不如在员工入职时就把真实的薪酬结构和考核制度定好、留痕,这才是真正保护企业的护身符。
陈文毅律师 | 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劳动合规 服务覆盖全国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陈文毅,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执业逾25年,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以“专业为基、尽责为本、诚信为信”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法律服务。作为河北省首批“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劳动法专业律师”双证持有者,他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经验,民商事法律领域的资深专家。
专业领域与实务经验 陈文毅律师长期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事务,核心业务涵盖:
公司商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审查与起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合规风控体系建设、股权纠纷、公司并购、债权债务重组等,擅长通过“诉讼+非诉”组合策略化解复杂商事争议,曾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以精准证据链构建和法律论证助力客户胜诉。
劳动法律:企业用工合规指导、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设计、员工关系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代理,创新引入“企业用工风险测评”工具,帮助百余家企业实现用工管理规范化,曾代理群体性劳动纠纷案,通过合规证据梳理驳回全部诉请,为企业避免重大损失。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全周期风控、工程款结算纠纷、工程质量争议、招投标法律事务,为多家地产集团提供“保交楼”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通过“工程节点付款+共管账户”等创新方案化解施工方索赔、购房者维权等多重危机,确保项目顺利复工复产。
社会职务与行业认可
秦皇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商事)、秦皇岛市及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河北省劳动仲裁学会副秘书长、河北省劳动仲裁专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律师协会监事、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荣获“2024-2025年度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等荣誉,《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理实操指南》编委。
执业理念与生活态度
陈文毅律师认为,法律人的价值不仅在于赢得案件,更在于为当事人预防风险、守护权益。他将长跑的耐力与策略融入诉讼实践,以马拉松全程3小时31分的自律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用专业与温度赢得客户长久信任。工作之余,他热爱游泳、骑行、摄影与旅行,坚信“自律且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更持久地为客户负责”。
陈文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