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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女子婚内出轨同居犯重婚罪获刑”一案登上热搜,案情如下:
被告人小美(系化名)与其丈夫小帅(系化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二女。2020年,单身的被告人小华(系化名)与小美通过抖音相识,之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2021年9月,小美和小华在广东省务工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22年上半年,小美与小华回到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务工,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22年下半年,小帅发现小美与小华同居之事,小华便与小美于2023年1月来到浙江省务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2025年1月。
绥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华明知被告人小美有配偶,仍与小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小美有配偶仍与小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最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小华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小美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绥宁法院)
重婚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重婚罪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包括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生活、经济上混同、生育子女等综合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 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细化了民法典禁止重婚的规定: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立场。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坚决予以否定和打击。为此,《解释(二)》规定,即使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重婚的婚姻亦不能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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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培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