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费18万元购买“南美红酸枝”沙发,经专业检测却发现主要材质是价格低廉的古夷苏木。更让人意外的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商家形成了有力震慑。
一.基本案情
2015年6月,宋某在某红木厂订购总价18万元的家具,其中沙发十件套在订单上明确标注材质为“南美红酸枝”。宋某支付15万元货款后,对沙发材质产生怀疑。经专业机构检测,沙发主要材质实为古夷苏木,市场俗称非洲酸枝,与约定的南美红酸枝在材质和价值上存在显著差异。宋某遂起诉要求退一赔三,而商家则反诉要求支付剩余货款。
二.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商家构成欺诈,判决对沙发十件套退一赔一。
法院认为,商家作为专业红木家具厂商,理应清楚红木材质标准。订单载明的“南美红酸枝”应理解为产自南美的红酸枝类木材,属于红木范畴。而实际交付的沙发主要材质为古夷苏木,既非红木也非南美红酸枝,构成欺诈。考虑到沙发十件套在总货款中的比例,判令商家退还货款52857元并赔偿102857元。
三.律师建议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三点重要经验。
第一,购买红木家具时要明确约定材质学名,不能仅凭“南美红酸枝”等商业俗称作为认定依据。
第二,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材质鉴定,本案中司法鉴定结论成为认定欺诈的关键证据。
第三,注意留存商家宣传资料,本案中商家在诉状中自认销售的是红木家具,成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具体到红木家具购买实践,建议消费者在签约时要求商家在合同上注明木材规范学名,必要时可约定以专业机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标准。这个案例警示我们,红木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在购买高价红木家具时必须保持警惕,只有通过规范签约和及时验货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陆培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