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案例结果出人意料:消费者花费10.8万元定制家具,因质疑材质不符自行拆除后起诉商家,最终却要承担全部损失。
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管某向某家具店定制全屋家具,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通过微信沟通确定“全屋定制报价表”,其中约定柜门材质为“胡桃木原木”。3月,管某支付尾款9.8万元。5月家具安装时,管某发现柜门材质实为奥古曼,当即提出异议。家具店解释奥古曼在行业内俗称红胡桃,并应管某要求对柜门重新改色。8月,管某仍不满意,自行拆除全部家具后诉至法院,主张商家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二.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原判,驳回管某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首先报价表载明的“胡桃木原木”并非规范木材名称,根据专业文献,奥古曼在市场上确实被称为红胡桃,商家不存在欺诈故意。其次,管某在5月16日已知晓材质为奥古曼,即使认为构成重大误解,也应在90日内行使撤销权,但其直到9月才起诉,远超法定期限。最后,管某单方拆除家具的行为导致证据灭失,且双方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存在撤销基础。
三.律师建议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三点重要经验。
第一,定制家具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木材的规范名称和学名,避免使用胡桃木等俗称引发争议。
第二,发现商品问题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自行处置造成损失扩大。
第三,重大误解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仅为90天,权利行使必须及时。
具体到装修消费实践,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定制家具时,要求商家在合同中注明木材的规范学名,必要时可附上样品封存。对材质存疑时,应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并通过诉讼等正规渠道维权。这个案例警示我们,消费者维权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任何过度维权或不当处置都可能使自身陷入不利境地。
陆培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