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培源律师
陆培源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1886090540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2:00

花9万买家具竟被坑!法院判决揭露材质欺诈陷阱(后附律师建议)

作者:陆培源律师时间:2025年10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6次举报
2025-10-31

    买家花费9万多元购买“全橡胶木”家具,收货后却发现关键部位竟是纤维板。更让人意外的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叶某向金某经营的家具店购买总价93566元的家具,合同明确约定基材为橡胶木。叶某支付全款后,金某将家具直接运至叶某指定的浙江某小区。后叶某将这批家具转售给案外人陈某,陈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质不符,经检测证实餐桌转盘、酒柜柜脚、床梃等关键部位基材均为纤维板,遂起诉叶某要求退款赔偿。叶某在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后,转而起诉金某要求撤销合同并三倍赔偿。

.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金某构成欺诈,判决撤销部分家具买卖合同、解除其余部分合同,金某返还全部货款93566元并赔偿损失6万元。法院认为,检测报告证实四件送检家具关键部位材质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欺诈。但由于叶某购买家具用于转售,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不能适用三倍赔偿规定。考虑到叶某因材质问题导致转售合同解除,不仅未能实现销售利润,还向案外人支付了赔偿金,酌情判定6万元赔偿金额。

 

.律师建议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三点重要经验。

第一,购买家具等大宗商品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材质标准,对关键部位材质要特别约定,避免使用板木结合等模糊表述。

第二,保留好合同原件,特别注意合同附注手写内容,本案中进口橡胶木的手写备注成为认定欺诈的关键证据。   

第三,转售商与普通消费者法律地位不同,转售商购买商品用于经营销售,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规定。

具体到家具采购实践,建议消费者在验收时对材质存疑的家具及时送检,固定证据。作为经营者,在采购环节就要做好材质审查,避免因上游供应商欺诈而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诚信经营是市场交易的基石,任何以次充好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

陆培源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系方式:18860905405(微信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66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1320520********66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