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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XX亲办案件:照顾婆婆十几年、房产证未登记女方姓名 法院判决男方补偿女方30万元

发布者:陆培源|时间:2022年01月27日|56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本律师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本律师代理女方,前三次离婚诉讼均由男方主动提起,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第三次男方撤回起诉(因女方提出分割房产),第四次女方主动起诉离婚。本律师在第三次、第四次诉讼时介入代理。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研究案情情况,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为案件结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案当事人女方自从结婚后,就与男方及婆婆共同生活近20年,直到婆婆90岁去世,期间男女双方感情尚可,育有一女。婆婆生前患有多种疾病,每月买药、挂水都是女方陪同和照料婆婆去医院,平时生活上也是悉心照顾,周围邻居以为女方系婆婆的女儿。在婆婆去世后不久,男方与异性第三者不正当接触,存在婚外情,男方双方感情发生重大危机,直至最后破裂。在此过程中,男方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并擅自将共同居住的房屋(产证仅登记男方姓名)出售,并私自转让、挥霍相应的售房款。男方第三次撤回起诉后,我方立即主动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法院考虑女方名下无其他住房,现仍租房居住,其长时间与婆婆共同居住生活,对老X亦有照顾,男方应对其给予适当帮助。综合考虑房屋装修出资、对家人照顾情况、名下无住房等多重情况,法院判决认定由男方向女方支付30万元。

案情:经亲戚介绍男女双方于2000年10月认识,于2001年3月男女双方在河某省某市某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03年7月*日女方生育一女,现刚成年,目前在大专院校就读。女方于2005年*月*日即将户口从老家迁至男方处,并与婆婆居住在一起。婆婆生前患有多种疾病,每月买药、挂水都是女方陪同和照料婆婆去医院,平时生活上也是悉心照顾。2018年*月婆婆腿摔断,男方的几个哥姐不管不顾不问,都是女方在婆婆病床前端水端尿,精心照料婆婆,其他病友都认为女方是男方母亲的女儿。

自结婚后女方就与婆婆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直到婆婆2018年*月去世,活到90岁。婆婆去世后,2018年*月开始男方与第三者勾搭在一起,从此男方常常夜不归宿,对女方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男方从此以后对女方多次实施家暴,殴打女方,用刀刺女方,威胁恐吓女方,严重伤害了女方的身心。更严重的是,男方还把小X带回家同居,被女方发现当即拍照,并把照片发给男方,男方随后就把门锁换掉,不让女方及女儿回家。就男方威胁恐吓、殴打女方的行为,女方去过妇联、派出所等部门求助,男方为了销毁证据,强行把女方的手机摔碎。

无奈之下,考虑到双方结婚二十余年,女方为了避免矛盾激化,避免正面接触男方,女方曾回老家一段时间,让男方能够静下心来思考自己的不足以及错误行为,没想到却等来了男方的离婚诉讼。男方本身系过错方,却先后以无辜者的姿态向法院提起了三次离婚诉讼,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男方撤回起诉,第三次男女双方当庭均同意离婚,但男方却又撤回起诉。

男方在撤回第三次起诉之后,女方本着和平解决离婚事宜的态度与男方及其律师沟通,但换来的是男方多次电话骚扰,无端诽谤及人身恐吓,女方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殴打女方,实施家暴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早已与第三者同居生活,构成重婚。同时,原男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因此,原男方双方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女方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继续维护双方的婚姻关系只能给女方带来更大的痛苦和伤害。故此,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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