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陆培源|时间:2022年01月21日|15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本律师办理的一起拖欠绿化工程款的纠纷案件,成功拿到法院的胜诉判决,并执行到位。
当事人是一个近70岁的男子,3年前承包被告的绿化工程,后顺利完成,但被告一直拖欠相应的工程款。当事人找到本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帮其拿回相应的绿化工程款。
案情:2017年6月当事人设立的一人公司苏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某工程公司”)与被告签订了《绿化合同》,约定由某工程公司从事被告苏州某区某地约*万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程,全年绿化工程款*万元,养护时间从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后某工程公司依约完成了案涉绿化养护工程,双方于2018年5月对绿化工程款进行了对账,被告仍结欠原告绿化工程款合计*万元。
2019年原告决议解散某工程公司并于当年2月注销了某工程公司。自2018年5月以来,某工程公司及当事人多次联系被告催要上述款项,但被告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至今仍不予支付,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支付上述款项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法律责任。
后当事人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绿化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后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由被告限期内支付拖欠的绿化工程款,逾期则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尽管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后本律师继续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成功执行到拖欠的绿化工程款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