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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6月,舒某将其公寓出租给成都某酒店公司经营,租赁期限15年,租金1373元/月,按季支付。2020年6月成都某酒店通知舒某解除合同,成都某酒店承租后未付租金。舒某看酒店跑路了,觉得租金肯定要不回来,便一直未处理。
2021年7月,舒某报着试一下的心理来委托我们处理,经过一审、执行、执行异议追加成都某酒店的股东,把舒某把租金+违约金一并执行回来了。当拿到钱时,舒某都觉得不可思议,居然把钱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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