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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2022年4月,刘某到四川某工程有限公司上班,不慎受伤。2022年7月,四川某公司、总包中交某公司与刘某签订了《一次性工伤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刘某多次找两公司付款,但两公司均未支付。
2023年4月,刘某不愿意再拖了便委托我们起诉两公司支付工伤补偿金,起诉后法院一周冻结了两公司的账户,后总包联系我们愿意协商处理,5月,我们共同到法院,总包将前一次性付给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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