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界定婚前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其他合法所得;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 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品
(五)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