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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志律师
执业资质:1410720**********
执业机构: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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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国志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1416人看过
在认定法人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时,应当结合行为是否属于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范围、是否符合交易习惯、交易对价是否合理、相对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等因素作出认定。如果该法人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则相关损失应当由各方当事人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法人承担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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