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农民工”遭受事故伤害,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的大量存在,往往给“农民工”在进行法律救济时增加很大难度。从司法实践来看,其法律救济途径一般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索赔程序,即工伤保险责任纠纷;另一种是向法院起诉,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具体而言,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