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在恋爱期间为了维系感情都会互赠礼物,在双方浓情蜜意之时更不会考虑这种给付行为会不会有风险。但真正到了双方都撕破脸的时候才后悔当时没有给自己留一个心眼儿,最终让自己人财两空。那情侣分手后,可以要回给付对方的钱吗?先看一个案例:
案例 翠花和狗蛋在网上认识,见面以后马上坠入爱河,恋爱期间,每逢节日狗蛋都会给翠花发节日祝福和红包,小则100,大则2、3万。最近一次转账是狗蛋先后通过银行柜台向翠花指定的账户转入人民币50万元,转账记录显示为购房款)。然而,两人因一些琐事导致分手,狗蛋要求翠花把恋爱期间给翠花的钱全部返还,翠花置之不理并把狗蛋的联系方式全部删除并把狗蛋拉黑。
律师说法 翠花是否应返还狗蛋给付的钱,需要对这几笔钱进行一个定性: 1、关于狗蛋平时给翠花发的节日红包 狗蛋与翠花是男女朋友关系,在恋爱期间,狗蛋给付翠花节日红包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如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翠花可不予返还。 2、关于50万元的定性 从狗蛋给翠花转账的备注中我们可以看出,狗蛋转账给翠花的50万元的性质是购房款,其目的是为了买房子,并非赠与。所以翠花须向狗蛋返还50万元。
律师支招 恋人间如果是大额的转账,最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时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流水和交易记录。 给付对方金钱的时候最好写清楚用途或目的,比如说购房款,买车款这样可以证明这笔钱不是赠与。另外,当认识不久的恋人开始不断借款或者要钱时一定提高警惕,多方核验对方身份,谨防一些不法分子借“爱情”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