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免会遇到各种借钱的情况,并且大多数找我们借钱的还是熟人,比如亲戚,同事,同学,情侣等,如果遇人不淑的话,钱有借无还,到头来还得撕破脸皮甚至被贴上“讨债的”标签,不知道您是否遇到过以下几种情况呢?
同事借钱,一直拖着不还钱,最后还联系不上人
亲戚借钱碍于情面不立借条,最后反咬一口谎称没有借钱
同学让我用花呗套现借钱给他,后来自己还贷款都还不完
热恋中的你怕分手频频借钱给对象甚至不惜自己从网络平台上贷款给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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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针对以上情况,律师整理了一些借钱避坑小贴士,教您如何通过合法又恰如其方式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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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借钱需要打借条吗?
首先,一定要打借条。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情世故都被大家看的很重,并且处理起来也特别复杂。大多数国人觉得,熟人之间讲法律、签合同是一件比较难为情甚至伤感情的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借给亲朋好友钱之后逾期不还、甚至不承认借过钱从而撕破脸皮的事,着实在挑战着我们的良知底线,并且这样不诚信的案例频频发生。所以,不论金额大小,都要有签订借条的意识。宁肯事前防范,也不要事后后悔。
其次,给别人借钱一定打的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收条”。因为既然是借款就得打借条。欠条是欠款时才打的条,该付没付叫欠。比如说欠房租、欠货款等等这样的才叫打欠条。而收条证明的是收款人收到了对方给的钱,但这笔钱是借款还是什么,不得而知。所以借款如果打欠条或者是收条,到时候上了法庭还得证明这笔款项发生的原由,因此一字之差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望谨慎谨慎再谨慎。

2
利息多少合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约定的利息不能高于双方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当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般在每个月的20日会更新,所以双方在约定利息时需要参照当时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四倍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法院将不会支持超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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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有效期”这只是民间的说法,借款不存在有效期,只要没还,债权永远有效,但债权是有诉讼时效的,即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不还钱。因为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酣睡的人的,所以为了防止诉讼时效经过,建议您尽快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约定借款期限,可随时)去向债务人索债。索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短信、打电话、上门或者起诉等。


4
借款应该怎么交付?
最好是银行转账,并且转账时要备注是借款,或者支付宝和微信等,尤其是大额借款。如果是现金,千万要记得让对方写收条。万一对方说借条是打了,但是你还没给我钱。这种情况没有证据的话会惹很大的麻烦甚至有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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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认定为借贷关系吗?

有人认为给别人借钱时借条不用打,有转账凭证就行,那未免也太过于自信。一个真实的案例就能说明:2017年11月15日,王某向杨某汇款70万元,转账附言为借款。王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杨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主张该笔款项为杨某向其借款,杨某予以否认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应证据。杨某辩称,他与王某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认可收到了王某的钱,但王某主张的70万元是由于双方之间另外的合同关系产生,该笔款项系双方合同款项,前期合同款也是通过同一个账户转账的,故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虽提交转账凭证,但杨某提出抗辩并提交证据证明王某与杨某之间确有其他合同关系存在,该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与本案转账方式基本一致。在此情况下,王某应当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证明责任,但王某未能提交其他充足证据证明其与杨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从上面的案例得知,出借人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借款人若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案涉款项并非借款时,应当由出借人进一步举证证明各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若出借人不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转账凭证和借条这两个护身符缺一不可。


以上是几点借钱避坑小贴士,请大家收藏!最后再跟欠债不还的人说一句欠债不还有啥后果:您可能被起诉,法院判决后还是不还的,可能会被拘留甚至判刑。另外不能上飞机、乘高铁,不能住高档酒店,甚至会影响孩子上学,还有会上“老赖”黑名单,几年内不能向银行借贷。所以,律师劝您最好不要当老赖,因为“老赖”的代价您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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