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均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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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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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防范

发布者:郑均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854人看过

接到多起关于借名买房风险如何防范的咨询,想要知道如何防范风险,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借名买房大致包含哪些风险。根据笔者多年办理房产类纠纷案件的经验,总结出如下几点风险:

对于实际购房人(即真正的业主),大致有以下风险:

1、可能存在名义购房人(即登记购房人)因事后房价上涨,而反悔,拒绝将房产过户至实际购房人名下;

2、名义购房人擅自将房产出售,并携款潜逃;

3、名义购房人擅自将房产抵押,到期无法偿还,而导致房产被查封、拍卖;

4、名义购房人因对外欠有债务,而导致涉诉,其名下房产被法院查封;

5、名义购房人意外死亡,其名下房产被其法定继承人所继承;

6、名义购房人结婚或离婚,房产权益有可能被其配偶所主张;

7、名义购房人将房产租赁,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8、若房屋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如果银行发现借款人与实际购房人非同一人, 那么银行有可能提前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9、若借名义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类住房、农民房(又名小产权房)等,借名买房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0、若约定将来名义购房人需将房产过户至实际购房人名下,则到时实际购房人需有购房资格,合同方能履行,并且有可能会产生大量税费问题。   

对于名义购房人,则有可能产生以下风险:

1、实际购房人不按时还款,导致名义购房人进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2、实际购房人无力供楼,导致名义购房人被起诉,受牵连;

3、未来可能影响自己的购房资格,影响自己享受国家有关购房优惠政策;

4、房屋出租,与承租人之间发生法律纠纷,自己受牵连;

以上风险为初步概括,在此,本律师对名义购房人或实际购房人主要作出如下几点提示:

1、实际购房人注意保存好各类缴款凭证,如定金、首期款缴费凭证,月供转帐记录,并建议各种缴费尽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且从以实际购房人姓名开户的账户上转入。

2、最好与名义购房人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由此可预防名义购房人未来否认借名买房事实,而主张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从而使得房屋升值时,实际购房人无法获得升值利益。

3、名义购房人也要注意防范风险,合同中尽量明确约定当出现何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及由此给自己造成损失时如何补偿等等。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相互之间可互为提供担保。尤其是实际购房人最好要求名义购房人提供担保。

5、无论是名义购房人,还是实际购房人,彼此双方应当相互有一定的了解,包括个人资信情况、人品、诚实度等等,对于完全不熟悉或不信任的人,建议不要冒险去借他人名义买房或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他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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