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出售两卡构成帮信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

发布者:辽宁行仁刑事律师团队2021年09月01日574人看过举报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渐猖獗,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社会危害性极大。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成为了许多不法分子转移栽赃、逃避打击的犯罪工具,而这些提供两卡的个人则成为了诈骗犯罪的帮凶,涉嫌帮信罪。

帮信罪,指的是《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的一项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明知,客观上实施帮助行为、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帮信罪主观方面的认定,鉴于全国各地的办案机关在实务中的认定标准不一,本文主要结合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阐述帮信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仅供参考。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总结归纳了七种可以推定“明知”的情形,其中与提供银行卡相关推定明知的情形是“行为人提供的程序、工具或者支持、帮助,不是正常生产生活和网络服务所需”。在日常生活中,银行卡并非违禁品,成年人均可在各大银行柜台办理,没有特殊限制,故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本就不是日常生活所需,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系蒙蔽而提供银行卡,实务中基本推定属于明知,但有证据证明则不应认定为犯罪。

如笔者近期参办的一案例中,嫌疑人因认知水平有限而受他人欺骗,相信对方买卡的目的是用于帮个人解除银行卡冻结,后因该账户被用于诈骗而案发,银行卡中流水超过一百万。辩护人介入后,通过会见得知嫌疑人年近六十,一直生活在农村,对银行业务的办理流程、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手段均不了解,受人蒙骗所出售的两张卡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0元。综合其供述及客观行为,辩护人认为其在出售两卡时不具有主观上的明知,不构成帮信罪,嫌疑人最终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后续极有可能认定嫌疑人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而出罪、从而不起诉。

笔者认为,针对个人出售两卡时的主观心态如何认定,需要结合其同案供述、个人实施的行为、认知能力、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分析:

1、结合同案供述:出售两卡的个人主观是否明知上家购买该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可以基于其同案的供述及聊天、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判断。

2、结合实施行为:在结合个人所实施行为时,需要着重关注行为人出售两卡的对象及次数、获利的金额、银行卡的状态等。如行为人向社会不特定人公开出售两卡、或向他人多次出售两卡,以此谋利,则应推定其主观明知。如行为人出售两卡的价格显然高出市场价、或常人能够基于该金额察觉此种行为的不合常理之处,却仍抱有侥幸心理出售两卡的,应推定其主观明知。此外,如行为人出售两卡时对于对方购买用途心有疑虑,但没有证据显示其明知对方用于实施犯罪活动而继续提供帮助,且其在发现银行卡交易异常后到相关银行进行了挂失处理则不应认定为犯罪。

3、结合个人社会背景:行为人生活环境、认知水平不足以使其产生销售两卡具有风险的认知的,应予以考虑。曾因类似行为被处理后又售卡的行为人,可结合社会常理,认定其具有主观明知的故意

以上,针对出售两卡是否具有主观明知,是否构成帮信犯罪的认定,需要全方位、多层次考量,审慎处理。


【法规链接】

1、《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文章编辑:王天娇

来源: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 辽宁行仁刑事律师团队
  • 13644979677
  • 3121000********38
  •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惠工广场西北)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8年 入驻华律
  • 81次(优于98.15%的律所) 用户采纳
  • 113次(优于99.02%的律所) 用户点赞
  • 66668分(优于99.34%的律所) 平台积分
  • 一天内 响应时间
  • 83篇(优于94.99%的律所) 投稿文章
  • 执业认证
  • 职务认证
  • 手机认证
  • 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