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守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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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陷阱

发布者:范守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公司法 |966人看过

中介陷阱2:“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指的是买卖双方之间所签的买卖合同,反映的是房子的真实成交价格为“阴合同”。而“阳合同”则是买卖双方另签的一份成交合同,用于到房管部门备案 ,到税务、财政部门交税,特点是房屋的成交价格远低于“阴合同”的价格,这样就可以少交税。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所造的“ 阴阳合同”,除了故意将总价做低的,还有一种是故意将总价做高的。

市民胡先生在2008年初购置房产时,房子的真实成交价格是45万。因为交房款用完了胡先生手头所有的资金。而按照总价的数目,他还要交纳3万多元的税。为了凑足交税的钱,胡先生在贷款上动起了脑子,最终通过造“阴阳合同”,报高成交价格,胡先生在房贷之外,多贷了5万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少交税又多贷款,有的购房者成交一套房产需要做三份合同。

阴阳合同最大的风险就是,如果买方变卦,直接要求以“阳合同”的价格进行交易。那买方就后悔莫及,惹出大的纠纷。

范律师支招:

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唯一合法的方式。卖方拒绝签署“阴阳合同”,避免不必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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