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情
申请人迟某某于2022年2月入职某某汽车销售公司,岗位由电销调整为前台,双方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休息日加班费、未安排年休假等情形。2024年4月,迟某某以公司克扣拖欠工资、未付加班费为由,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申请仲裁,主张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诉求。
公司辩称不存在克扣工资、未安排加班,年休假系员工自愿放弃,部分诉求已过时效。李东阳律师代理后,全面梳理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社保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精准锁定拖欠加班费这一核心违法事实,依法提出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代理意见。
二、仲裁结果
仲裁委采纳李律师观点,裁决公司向迟某某支付:
1. 2022年2月—2024年3月休息日加班费.***元;
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3. 2023—2024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元;
三项合计***元,于裁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驳回其他不合理诉求。
三、律师点评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证据固定与法律适用精准:
1. 巧用举证规则,以考勤记录结合公司自认每月休4天的事实,认定休息日加班成立,成功拿下加班费;
2. 以拖欠加班费构成法定被迫解除事由,稳妥支持经济补偿;
3. 精确核算工资基数与工作年限,确保年休假工资等诉求合法有据。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常因证据薄弱、法律理解不足陷入被动。本案提示:遭遇欠薪、不付加班费等侵权时,及时固定考勤、工资流水、沟通记录,委托专业律师依法主张被迫解除+经济补偿,可最大化维护合法权益。
李东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