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坚任律师
王坚任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17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四川-南充执业13年
执业年限13
13388233973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广安、广元、乐山、泸州、眉山、南充、遂宁...

咨询我
06:00-2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

作者:王坚任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整理浏览:11次举报
2026-0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5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59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就非涉外的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等民事案件管辖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请示我院。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外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管辖协议无效。

  二、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将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约定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管辖协议无效,并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关于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

  三、当事人之间的管辖协议未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但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地域,结合案件性质、标的额等能够依法确定管辖法院,一方当事人仅以未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为由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当事人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关于仲裁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关于诉讼管辖约定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关约定依法确定管辖。

  五、因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川阆中律师王坚任】王坚任律师,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建设工程总承包咨询师,四川伊丽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南充
  • 执业单位:四川伊丽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320********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合同纠纷
四川伊丽达律师事务所
1511320********19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