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林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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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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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侦查阶段,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

发布者:汤林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093人看过

新刑诉法施行后,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就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辩护,由提供法律帮助变为辩护人,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法律的确认。本律师根据2013年1与1日后办理的相关案件,谈谈在侦查阶段办理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除外)时律师的体会,与同行们探讨。

一、律师最早在什么时间可以介入刑事案件?

律师案例1:小张是某名牌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刚刚毕业走上社会,工作中与某女杨某相识,并坠入爱河,可是好景不长,某女爱上另一个成功男士,双方发生矛盾,但是小张痴心不改,不断纠缠。某女杨某烦不胜烦,于是迫于无奈,设计陷害小张。事发当天晚上,杨某打电话叫小张过去宿舍,说是好好谈一谈,做个了断。小张前往,在谈判的过程中,由于杨某的故意,小张发生了过激的行为,企图与之发生性关系,于是杨某报警,告其强奸。公安机关将杨某“当场”抓获,并被拘传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由于小张学的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熟悉,在派出所,小张要求民警通知律师到场,要求律师在场才回答问题。这时候,民警犯难,同时对新刑诉法又不熟悉,难道真有这回事?香港电视剧里的事变成现实了?当然,最后警方肯定不让律师到场,律师在场权目前也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小张被抓的第二天一早,本律师就介入,根据其父亲的陈述,律师找到办案民警,积极与之沟通,将小张与杨某谈恋爱的事实告知公安机关,并提交了书面材料和相关照片。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了相关事实后,不作立案处理,小张险些被刑事拘留。

刑诉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103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因此,当事人被拘传后,委托的律师当天是不能介入的,第二天才可以,也就是以被抓的当天凌晨 24点为界线。拘传,一般是12个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

如果将来法律规定了当事人被讯问时的律师在场权,那么,刑事案件的人权保护就更完善了。本案,如果律师不是第一时间介入,当事人很有可能被刑事拘留,或以强奸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二、侦查阶段,受害人是否可以委托律师行使诉讼代理权?

律师经常接到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电话,想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特别是人身伤害案件,加害人及其家属要求刑事和解的愿望十分强烈,这时候,被害人不知所措,想和解,但是又担心被对方糊弄,也担心公安机关不公正处理。在侦查阶段,刑事和解案件被害人确实需要法律帮助,譬如申请伤情鉴定、对伤情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和解协议的签订、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申诉等等。

律师案例2:刘某与陈某同住一小镇的街上,刘某系公务员,陈某是一家庭主妇,刘某的哥哥家与陈家因生活琐事积怨较深。2013年某月,刘某的侄子结婚摆酒,刘某去喝喜酒。当天中午,刘家正沉浸在喜悦之中,这时候,陈某到场破口大骂,并吐口水侮辱刘家人,在喝喜酒的刘某看不下去,将其打成轻伤。陈某报警,公安机关将刘某刑事拘留。

刘某身为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失去公务员的工作。刘某主动找被害人和解。于是,被害人聘请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律师的帮助下,受害人陈某获得了5万元的赔偿,其中医药费为1万多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受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在侦查阶段,律师能否接受被害人的委托,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被害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实践中,律师的工作能够得到公安机关的认可。但是,在刑事案件没有立案之前,被害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司法实践中律师的工作却不被公安机关所接受。

如果以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阶段,刑事被害人可以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诉讼代理,可以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侦查阶段,当事人被提请逮捕时,律师如何行使辩护权?

当事人被拘传后,讯问一般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当事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必须在被拘留后24小时之内送看守所羁押,同时必须在24小时之内讯问,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有例外),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为30天,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因此,对于被拘留的人,第37天是一个关键节点,当事人面临被释放、被逮捕、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几种情况的可能。新刑诉法第86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司法实践中,律师最大的困难,就是想办法知道公安机关什么时间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只有知道这个时间,律师才能在被决定逮捕之前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会主动打电话通知辩护律师,即使在这之前提交了相关函件和辩护意见。律师实务中,一是要关注几个时间点,第7天,第30 天,在这个时间之后,可以去会见当事人,了解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讯问情况,及时掌握提请逮捕的信息;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直接找办案民警,了解相关案情;如果公安机关不愿意讲,可以直接去检察院批捕科了解案件信息,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前,与检察官沟通,争取释放或者取保候审的机会。

如果今后刑诉法规定,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提请逮捕的情况通知辩护律师,那么,当事人的权益和律师的辩护权会得到更好地保障。

四、侦查阶段,律师如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聘请律师辩护,其中有一个目的,是想要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律师能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获准,当事人及其家属会比较满意。司法实践中,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一般在当事人被批准逮捕之前,这个时间,律师辩护意见起的作用会大一些,一旦逮捕,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获准的概率不大。律师要积极为当事人取保候审创造条件,这里说创造条件不是作假证,而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条件,譬如说,为当事人和解作大量的工作,求得被害人的谅解,为当事人取保候审的条件调查取证。

律师案例3:诈骗案,当事人以参加会议的名义获取相关参会人员的信息后,入住该会议酒店,期间以休息时间玩麻将为由约参会人员赌钱,并玩老千,使被害人输钱,被害人被骗之后还不知道是人家出老千,以为真是玩麻将输钱。事发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诈骗团伙12人,为流窜作案,其中公安机关认为的组织者由本律师辩护,公安机关向媒体披露的诈骗金额为20多万元。辩护律师在当事人被行政拘留时就已经介入,而且已经在拘留所会见,转为刑事拘留后,律师以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为重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获批准。

律师案例4:李某因参与赌博被抓,随身携带的包内有现金27万元,裤兜里有2万元。李某被拘留后第三天,其家属聘请本律师。这次共抓赌人员有20多人,其中大部分被行政拘留,有5人被刑事拘留。律师在委托的当天下午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当事人不承认自己赌博,而是在一旁观看,包内的现金是帮朋友背的,身上的现金也是朋友的,公安机关多次询问,其都是这样回答。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律师及时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和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不予回复。律师提出无罪辩护的意见,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拘留满37天时,律师及其家属一起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根据现行的刑诉法,只要符合条件的应当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应当成为强制错措施的主流,而不是以逮捕、羁押为主。刑诉法规定,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在三天内作出决定,司法实践中,很少能够做到的,一般是在37天期满时办理。公安机关在三天内答复,其实很难做到,因为律师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时间不确定,当事人在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可以介入辩护,也就是在这天起,律师都有可能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不一定有很大进展,需要继续侦查,难以及时作出决定,所以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一般在最后的期限。

五、侦查阶段,律师会见之后,是否需要“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刑诉法第33条第四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为什么要及时告知? 主要是为了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律师会见的情况,有利于公安机关办案。律师在会见当事人之后,多长时间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安机关才算及时,法律没有明确,也没有规定律师不这样做有什么后果。因此,本人认为,办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一般来说,辩护律师从风险的角度来说,可以在一周内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安机关,应当算及时的。实际上,刑诉法这样规定没有必要,律师要为当事人辩护、申请取保候审,肯定要与公安机关沟通,提交相关材料、文书。既然法律这样规定了,我们从诚信和控制风险的角度,还是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六、侦查阶段,律师如何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是考虑当事人是否无罪,争取为当事人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侦查阶段,与后两个阶段不同,此时律师不能看案卷,只能听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公安机关不一定会给律师介绍案情、提供主要证据或者告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律师提交辩护意见最好在当事人被逮捕之前,因为公安机关提请逮捕,要移送全部案卷,包括律师提供的材料,即使律师没有及时获得这一信息,检察院也可以看到律师的材料和联系方式,负责任的检察官也许会与律师取得联系,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在侦查终结前,律师还有相关的意见,还可以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以上是本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辩护的一些体会,其中有些事情还不能写出来,刑事辩护律师深知其中的艰辛。当然,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被羁押的时间会比较长,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的辩护工作会更多、更繁重,辩护律师面临更大的挑战,相信每个爱好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都会痛并快乐着!

汤林华律师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

2014年5月5日于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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