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今年三月份将自己的一部用了多年的小轿车转卖给了老乡王川(化名),因车辆再过两年就要报废了,价格也比较低,两人谈好了2万元,王川当天即通过银行转帐把2万元转给了小张,并写了个车辆买卖协议。因为这辆车子是外地牌照,无法在上海办理过户, 为了省事,就没有回老家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这两天,小张在网上查询发现这部已卖给王川的车子有两起违章纪录!小张比较担心:这两个罚单是否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呢?两人的车辆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呢?万一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会不会再找到自己呢?
为此,小张特地向本律师咨询,了解了小张的担忧并问明情况后,律师答复如下:
买卖二手车辆,不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买卖协议的效力;车辆在法律上视为动产,动产的买卖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标志。现在王川已支付了车价款,小张已实际将车辆交由王川管理使用,双方的买卖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小张不再拥有对车辆的管理使用权。因此,自车辆实际交付给王川之日起,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违章或事故及相关责任,均与小张无关。小张听完后松了一口气。
在实务中,象小张这样卖车不过户的情况比较常见,律师慎重提醒:
1、买卖车辆尽可能早日办理过户;2、万一没有办理过户,一定要保存好买卖协议及转款凭证,一旦车辆发生事故,会导致伤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车主列为被告,涉及诉讼必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3、报废及带病车辆买卖,一旦查实,原车主还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4、如果车辆有违章罚单,由于没有改变联系地址,可能原车主还会收到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