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良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97688886
咨询时间:06:30-23:30 服务地区

网上开庭办离婚,省去两地奔波苦!

发布者:旷良勇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9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男、女双方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婚后生育有两小孩。男方婚前及婚后均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实在是无法忍受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生活,遂下决心离婚。女方起诉时并没有委托律师由其自己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为双方组织诉前调解,因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法院立案后,女方与男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男方表示其在公司请不到假,无法法院参加开庭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女方不知该如何处理,遂委托旷律师代理离婚事宜。

旷律师与女方详细沟通了解后,明确告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旷律师可以为其向法院申请网上开庭或多元调解,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离婚。旷律师根据双方已经协商好的内容,拟写调解协议并提交给法官,又要求男方主动将协议内容发送到法官手机。法官确认双方确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多元调解为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手机上签订调解协议,通过线上操作就顺利离婚。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基本都能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处理让当事人以最简便的方式成功离婚。如果您咨询律师表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离婚,您不用怀疑这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您只需要付出信任,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定能得到成功离婚的结果。

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XX)湘XXX民初XXX

原告:L某某,女,19XXXXX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XXXXXXXX村。

被告:Y某某,男,19XXXXX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XXXXXX村。

原告L某某与被告Y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后本案在开庭前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原告L某某与被告Y某某自愿离婚;

二、婚生小孩Y某Y由原告L某某抚养成人,婚生小孩Y某Z由被告Y某某抚养成人,各自承担小孩抚养费;

三、双方均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对方应当给予协助。

四、原告L某某与被告Y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原告父母L某CS某L65 000 元债务,由原告L某某负责偿还;

五、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六、其他无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L某某承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旷良勇律师 已认证
  • 18397688886
  •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6.6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2次 (优于94.6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2次 (优于99.7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7850分 (优于98.8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32篇 (优于99.88%的律师)

版权所有:旷良勇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950370 昨日访问量:12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