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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隐瞒,勇担当,依法分割合情理,旷律师成功处理疑难离婚案

发布者:旷良勇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204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邵阳离婚律师旷良勇按】本案原被告均是上进持家之人,两人在一起打工五年,工资都只有几千元一月有二十九万的存款在原告银行卡中,还有6万余元债权原、被告在工资如此之的情况下短短的年时间能存下这么多钱真的非常不错如果原告是见钱眼开之人在拥有如此大额的存款的情况下,可能会睁眼说瞎话,不愿意承认有这么多存款,甚至索性转移隐瞒存款。而原告尊重事实,开庭时对于存款金额明确予以认可。

原、被告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即有一个女儿身体不好,有可能终身都需要治疗因此该小孩的抚养及今后生病治疗也是个大问题。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小孩抚养权都逃避法定抚养小孩的义务,那原告要想成功离婚可没那么容易,起诉三四次无法成功离婚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很不错的是,原、被告都有着强烈的担当精神,均表示愿意抚养小孩。开庭当日经法官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成功离婚。本律师为原告从起诉到成功离婚仅花了21天时间,很顺利的将该疑难复杂的离婚案成功处理。

本案成功处理告诉我们,一个离婚案想要成功处理,当事人必须做到尊重事实,敢于担当,学会换位思考做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作为一名律师更是要正确引导当事人,向当事人传递正能量,不能不择手段为当事人争取不该获得的利益当自己的离婚案处理不顺利时,我们可以自我反思一下,是否可以做的再大度一点。本律师认为,只要不是对自己明显不公平的,能够退让的尽量退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吃亏是福不是没有道理的。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湘0525民初XXX

原告某某,女,XXXXXXX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洞口县某某某某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男,XXXXXXXX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洞口县某某某某某某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某某向本院提出诉公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小孩曾曾某萍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个,各自承担其养小孩的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11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5日生育女孩曾2010年12月10日生育女孩曾萍。婚烟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银行存款29万元,共同债权6.7万元,无共同债务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未能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有和好可能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支持原告诉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曾某某自愿离婚

二,双方的小孩曾云、曾萍由曾某某抚养,陈某某是否承担抚养费随其自愿,如小孩生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凭票据各自承担一半,在小孩住院期间,由双方轮流照顾,陈某某对小孩享有探望权,曾某某应当予以协助

三,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存款29万元,共同债权6.7万元,陈某某签订协议当天支付曾某某18万元,债权由陈某某享有,无夫妻共同债务

四、其他无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陈某某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张积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袁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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